各省驻京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2008〕243号)文件的精神,加强劳务企业施工队长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企业提升内在管理水平,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将于2010年4月20日至7月20日进行2009—2010年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劳务施工队长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登记工作。
凡在2009年4月1日—2010年7月20日期间参加政策法规培训并在2010年7月20日(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以前完成备案,且取得《证书》的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均需参加此次证书登记。
自2010年7月21日起,凡未办理证书年度登记的劳务企业施工队长证书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附:1、 劳务企业施工队长证书年度登记工作流程
2、 北京市建筑劳务施工队长年检审核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