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京安发〔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2年8月27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京安发〔2012〕7号)
(联系人:胡晓琦; 联系电话:59958846; 传真:59958844; 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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