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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川建建发〔2017〕109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7年加快建筑业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7年加快建筑业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21日

 

2017年加快建筑业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决策部署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建筑业发展职责,继续推进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建筑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目标任务

1、2017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2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2620亿元。

2、新增特级资质企业2家,总承包一级和勘察设计甲级企业40家、专业承包一级企业60监理甲级2家;

3、新增中高级职称人数分别为2800人和1000人,新增一级和二级注册建造师1500人和8000人、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500人、注册监理工程师200人;

4、培训各类人员19万人,其中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含农民工)3万人;

5、鲁班奖3个,国家优质工程奖5个。天府杯80个,省级施工工法200个,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0个、省标化工地80个,全国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0个;

6、省外产值2000亿元,增长8%;海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增长7%;

7、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报监项目质量监督到位率100%,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1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2017年是“十三五”的关键年,要迎难而上,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和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一是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明确抓建筑业发展,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首要职责。二是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三是要加快提升建筑业企业在交通、水利、电力、市政、城市轨道、铁路等基础设施领域的设计施工能力,积极向上下游产业拓展业务,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全力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四是要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企业服务,通过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清除不合理审批条件、建立骨干企业培训指导名录库进行重点帮扶等工作措施,帮助优势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强企业竞争力。

2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将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我省明年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的首要工作;大力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西昌5个试点市加快发展,2017年5个试点市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500万平米,充分发挥好试点市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逐步在地级城市规划区内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大基础产业建设力度,大力支持本省企业转型和扩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生产能力;招大引强,积极引进省外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建筑产业化集团或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等形式,建立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部品部件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基地,带动我省工业、建筑业和新的服务业发展,形成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3、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国家和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注重引进民营资本,建筑施工、勘察设计企业要加快产权民营化步伐,在建筑业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支持混合所有制发展,增添产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真心实意的关心、帮助民营建筑企业,为他们排忧、解难,清理限制和束缚民营企业发展的门槛和不合理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强强联合、共同发展,开拓省外和海外市场,拓展发展空间,扩大市场占有率。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出台有利于我省建筑业人才成长的政策,优化职称申报制度,改进职称评价体系,完善破格申报和评审的条件和方法,在职称评审上向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以上“天府杯”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对无档案主管部门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可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推荐参加各级职称评审。尽快修订完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价标准。创新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专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的作用,为我省建筑业的发展培养一大批高素质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针对发展装配式建筑需求,鼓励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改进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为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5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深耕国内市场。大力实施建筑业东引西进,积极引进发达地区建筑行业的先进适用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和人才,促进我省建筑业企业快速成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托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与当地构建区域间的协作关系,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推荐我省建筑业企业,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省外市场提供服务。引导我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设计企业与国内外房地产企业、矿产勘探开发企业合作,探索“以工程换资源”等方式开展对外工程承包;鼓励本地企业与央企合作,乘船出海,引导经营范围互补的建筑企业组成企业联盟,抱团发展、集群式“走出去”,形成综合竞争优势。让四川建筑企业在国内各个区域承担更多、更好、更大的项目。三是大力进军境外市场。各地可研究支持政策,鼓励我省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工程设计甲级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努力争取国外工程承包和国家援外工程项目。企业要认真研究省外和海外市场,勇于“走出去”发展,瞄准国家重点工程,瞄准省外、海外市场,积极参与我国政府推动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带动我省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以及建筑材料、装备制造等企业“走出去”发展。

6、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落实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和处罚。组织开展全省动态核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注册人员出借证书等行为,下大力抓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7规范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建立企业信用与招投标挂钩制度,推行电子招投标,遏制围标串标,规范招投标行为,及时、依法严格查处不同渠道发现和举报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优质优价激励机制,推行优质优价。对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国家、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企业,参加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可作为加分项。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修订招投标政策文件,将企业信用与招投标挂钩。

分行业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机制。厘清政府和市场信息服务职责,推行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改革,明确政府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边界及搭建服务平台的方式和政策支撑,通过统一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全省工程造价信息。

8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对接有关行业已有的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企业、人员和项目信息的公开、互通、互用和互认,积极推行将信用标引入工程招投标的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主体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与银行授信、诚信奖惩相挂钩的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和失信惩处力度,促进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惩处”的市场新机制。

9、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文件精神,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劳务实名制要求写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汇总登记自有劳务人员和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劳务人员并负总责,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应采集、核实本企业劳务人员信息并提交给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人员登记信息应包含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等情况,并如实的反映劳务人员进场和退场情况。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核查时,相关单位应提供建筑劳务登记信息,对未落实建筑劳务实名制的单位,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扣除相应诚信分值。

10、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帮助建筑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把对企业的扶持、解困、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工作继续清理、规范涉及建筑企业以及工程项目的各类收费和保证金,对保留的保证金严禁擅自提高数额,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建筑企业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规范保证金的返还程序和时限。要大力支持和帮助建筑业企业运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业务,出台《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行方案》,减少以现金方式收取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的负担。治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向企业要求捐赠和赞助行为,控制各类涉企检查行为。

(三)保障措施

1深化行政管理和审批制度的改革。继续深化行政管理和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能,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由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并联审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建立重点扶持企业名录库,组织开展资质申报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为企业资质升级创造条件。

2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3、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加大宣传,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建筑业在农村人口转移和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减轻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规范招投标市场,治理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压资质、压工期、低价中标等突出问题。

4、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发改、统计、人社、商务、财税、科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重大政策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5、认真落实,加强考核。建立建筑业发展考核机制,分解目标,落实任务,加强监督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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